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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改则县县城供水工程招标公告ZXDZB-2015012

点击:39次 日期:2015-06-12 12:24:35.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DZB-2015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里地区改则县县城供水工程已由藏发改基建[2014]2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改则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阿里地区改则县县城供水工程
2.2 招标编号:ZXDZB-2015012
2.3 建设地点:阿里地区改则县
2.4 工程规模:新建近期日供水3000立方米/日、远期日供水4000立方米/日水厂一座,配水管网10272米;核定厂区建筑面积1017.33平方米,包括业务用房、值班室、送水泵房、变配电室、发电机房、加氯间等;并建设厂内给排水、电气、道路、围墙、大门等工程,配置自控、消毒、安防、变配电、工程车等设备。(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新建近期日供水3000立方米/日、远期日供水4000立方米/日水厂一座,配水管网10272米;核定厂区建筑面积1017.33平方米,包括业务用房、值班室、送水泵房、变配电室、发电机房、加氯间等;并建设厂内给排水、电气、道路、围墙、大门等工程,配置自控、消毒、安防、变配电、工程车等设备。
2.6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各投标人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各标段各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本合同工程工作的资金、人员和施工设备,拟承担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506 12日至20150621日,登录到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自愿报名并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721030分,地点为阿里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到场,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改则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74号               
联 系 人:   李仕龙、许小碎                    
联系电话:   0891-6619112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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