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红都保安纪念馆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37次 日期:2015-06-11 22:12:14.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志丹县红都保安纪念馆工程已由志经项【2015】0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志丹县文体广电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各划分一个标段。
该项目位于红都保安纪念馆旧址北侧,总占地面积2126.31平方米,建筑面积27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管理用房、旧址恢复、新建展厅、文物库房以及业务用房等。地下一层为历史文物展馆;地上一层为革命文物展馆;地上二层为安防、技防、业务用房、公厕等公共设施。计划总投资1274.72万元(其中含电梯费30万元,前期费143.2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叁份(省外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书)。
3.2、监理: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房屋建筑工程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叁份(省外企业还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书)。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5年 6 月 9 日--2015年 6 月 13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103室,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18 日17时30分,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103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单位:志丹县文体广电局
八、招标代理单位: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喜林 联系电话:18609113345 0911-2556520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安建设规划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和《各界导报》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