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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军分区10县人武部整治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点击:24次 日期:2015-06-11 19:11:06.0

 

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人:   西藏那曲军分区    
1.3 招标代理人: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西藏那曲军分区10县人武部整治工程  工程。
2.2 建设地点: 那曲地区那曲县、嘉黎县、索县、巴青县、比如县、尼玛县、聂荣县、班戈县、申扎县、安多县  
2.3 建设内容:   \  平方米,建设总经费   630  万元。
2.4 标段划分:一标段:那曲县、嘉黎县、索县、巴青县、比如县、尼玛县、聂荣县、班戈县、申扎县、安多县人武部给排水、取暖及洗澡等项目维修整治;二标段:申扎、尼玛人武部新建光伏发电站各1套,总安装容量为20KW。
2.5 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   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一标段 80  日历天,二标段  3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第一标投标人:必须是成都军区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企业,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近年( 2012 年至 2014 年)已完成不少于 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建设规模在80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住房的新建或维修装饰工程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备 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合格 资质,近年( 2012 年至 2014 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承建光伏电站20KW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第一标段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执业考核合格证,近 3 年( 2012 年至2014 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同上)。第二标段具有 光伏发电技术 专业 中 级及以上 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执业考核合格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 实行压证施工制度: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招标人保管,工程完工后退还。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项目经理。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必须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班子。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611日至 2015 6 15 日,每日上午 10时至12 时,下午 16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节假不休,下同),携带相关资料到 那曲地区那曲县拉萨中路1 现场报名。
4.2报名提交的资料: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并同时提交经签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
(2)成都军区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备案证(二标段不须提供);二标段须申请人须提供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合格证书;
(3)年检营业执照副本;
(4)年检资质证书副本。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 612日至 2015 6 16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 时,下午 16 时至 18 时,在 那曲地区那曲县拉萨中路1号 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为控制标价的2%。其中各标段投标保证金分别为: 一标段:8.5万元;二标段:2.7万元 。
七、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时,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拆。
监督电话:纪检监督028-86682555,大单位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891-6738870;军区招投标管理总站监督电话: 028-86577819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藏那曲军分区   建设办公室    
    址:那曲地区那曲县那曲镇拉萨中路1号
联 系 人:  肖桂林 訾运动      
联系电话:  13549087988 18989968821       
 
西藏那曲军分区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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