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沛县人民医院建设的沛县人民医院新城医院二期电梯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沛发改审发[2014]123号。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新城区汉源大道与韩信路交口
3.2工程规模:共计29部电梯,合同估算价约为1500万元
3.3交货地点:具体地点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4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供货所发通知的45日内交货。
3.5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相关产品国家标准执行。
3.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凡是具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和售后服务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经销商,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8招标范围: 沛县人民医院新城医院二期工程29部电梯设备的优化设计、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供应、内外装潢、安装及调试(含安装检修易耗品,技监部门检验费、井道照明和检修插座费、井道脚手架费、井道改造费、配合费、基础用槽钢和工字钢等相关施工措施项目费)、验收及检测、后期培训、质保期内的保修、维修等,为交钥匙工程。(具体的数量、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电梯生产厂家或电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电梯制造商一个品牌针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每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电梯品牌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当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可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5.2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医用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特种(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
5.3电梯的生产企业在徐设有原厂人员售后服务站(以提供维保人员的劳动保险证明为准)。
5.4电梯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按1美元=6.14RMB计算);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则代理商注册资金300万元,同时所代理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5.5电梯的生产企业提供的电梯门机、主机、控制柜三大件采用原品牌、原产地、原装整机进口,提供进口件的书面原产地证明、商检证明、报关单(注:港、澳、台地区生产的产品为非进口)。
5.6投标人必须持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认证体系证书(提供原件或在复印件上加盖生产企业鲜章);
5.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系生产企业或者代理商员工,并具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
5.8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5.9在最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者其它情况的不允许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回单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509266194128,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资格审查时需提交资料:
报送资格预审资料的投标申请人应准备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各一份:
(1)资格预审申请书;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预审申请人简介;
(4)企业近两年己完成工程情况;
(5)企业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本公告发布时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7)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8)投标产品应具备国家级电梯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9)电梯的生产企业提供的电梯门机、主机、控制柜三大件采用原品牌、原产地、原装整机进口,提供进口件的书面原产地证明、商检证明、报关单(原件)(注:港、澳、台地区生产的产品为非进口)。
(10) 此外,还需提供:
①电梯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报名需提供: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②电梯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报名需提供:
电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单项书面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电梯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件、有关供货电梯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原件或公证件;
以上内容在报送资料时按要求交验原件或公证件。
8、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 6 月 9 日至 2015年 6 月 15 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 6 月 9 日至 2015年 6 月 15日17:00前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6月17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备案的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5年6 月1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沛县建设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或没按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10、其他:
本工程资格审查及招投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请投标人及时更新“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联系方式:
12、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纪自力 电话:0516-80356619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中山南路48号609
联系人:王靖 电话:0516-66661288
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