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项目 |
点击:30次 日期:2015-06-10 14:52:45.0 |
会东县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会东县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会东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以 东发改【2015】1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东县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会东县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会东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东发改【2015】11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50522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1建设地点:会东县垭口村一组(和文中学与獭猫山之间);
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17074.70平方米,建设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框架结构文化演艺中心一幢,包含文化馆、影剧院、地下室等,建筑占地面积4051.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601.27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给排水、消防、电力、电信、绿化、景观等附属工程。
2.3工期:勘察 20 日历天;设计 45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近3年来完成1个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的类似项目业绩;勘察单位近3年来完成1个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勘察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 6 月 17 日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 1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会东县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地址:会东县会东镇宣传巷
邮编:6152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4-5422947
传真:0834-542294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8-65013213、18080830616
传真:028-84597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