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溪洛渡电站水库周边植被恢复一期工程 |
点击:32次 日期:2015-06-09 09:16:03.0 |
第一卷
雷波县溪洛渡电站水库周边植被恢复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雷波县溪洛渡电站水库周边植被恢复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雷波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雷发改经信[2014]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雷波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雷波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函[2014]1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4041500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雷波县海湾乡柏杨村,杉树堡乡白沙村,南田乡南塘村、青海村;
2.2 建设规模:植被恢复造林有效面积785.5亩,栽植树种为大叶香樟、银杏、枇杷、柚子。制作竖立项目徽标一个。配套饮水工程8160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造林技术规程》(GB/15775-2006)、《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验收合格标准;
2.7 其 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2(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6月15日23时59分00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公告发布指定网络媒介和其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雷波县林业局
地址:雷波县锦城镇新街2号
邮编:616550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834-8825042
传真:0834-8822459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湖光大厦六楼
邮编:6170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12-3363594
传真:0812-3363594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帐号:/
201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