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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溪洛渡电站水库周边植被恢复一期工程

点击:32次 日期:2015-06-09 09:16:03.0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雷波县溪洛渡电站水库周边植被恢复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雷波县溪洛渡电站水库周边植被恢复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雷波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雷发改经信[2014]4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雷波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雷波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函[2014]134)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4041500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雷波县海湾乡柏杨村,杉树堡乡白沙村,南田乡南塘村、青海村

2.2 建设规模:植被恢复造林有效面积785.5亩,栽植树种为大叶香樟、银杏、枇杷、柚子。制作竖立项目徽标一个。配套饮水工程8160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造林技术规程》(GB/15775-2006)、《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验收合格标准

2.7    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2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690000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615235900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789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公告发布指定网络媒介和其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雷波县林业局

地址:雷波县锦城镇新街2

邮编:616550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834-8825042

传真:0834-8822459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湖光大厦六楼

邮编:6170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12-3363594

传真:0812-3363594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帐号:/

 

                                           

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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