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6月10日17时。
2、交货地点:佛坪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截止时间6月22日不按期交货的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供应商提供货物与采购人要求的参数不符,需无条件更换,如出现弄虚作假、不合格产品三次以上(含三次),供应商3年内不得参与本县采购活动。
3、所报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所要求的品牌,外观、内在配置,本项目配置参数不接受负偏差,内部各项零部件必须为原装正品。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采用最低报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到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书,同时交纳保证金100元(交纳采取现金或汇款方式),按期供货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不按期供货或验收不合格,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询价单中报价含所有费用;并且实行一次性报价,报价之后不得更改。
6、凡首次参加佛坪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的供应商,请提交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概不受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带资质原件,若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7、 售后服务按国家同类产品标准执行。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传真):8915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