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略阳县白水江镇中心卫生院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5]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阳县白水江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为财政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略阳县白水江镇卫生院,建设内容为:新建医疗垃圾储存房屋一个,加固维修改造镇街门诊楼、业务综合楼及职工周转宿舍,改造公厕、供水、绿化卫生院院内地面等附属设施。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资格要求
1、本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申请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汉中市外企业须具有进汉备案登记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年6月 5 日到2015年6月 11 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报名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王雄,联系电话:13689160250。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略阳县白水江镇中心卫生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