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请于:2015年6月 8 日15:00前将询价单报留坝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有效,过时无效。
2、交货时间: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具体时间为 2015年 6 月 日前(请供应商填写)在留坝县留侯镇交货验收,供货周期作为成交的条件之一。
3、所报产品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指定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原装正品。
4、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交货时间优先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价格相同者,先交货者成交。
5、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本询价单中含所有费用。
6、产品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一周后支付货款。
7、配置要求如出现可选择性配置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8、参与询价采购的供应商须已在留坝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
联系人:谭小玲 联系电话:0916-3921596(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