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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那曲地区索县人民法院审判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THT-J150507

点击:39次 日期:2015-06-04 13:14:43.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T-J150507
一、本项目经西藏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那发改基建【2015】517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ZB-201569。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索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西藏那曲地区索县人民法院审判用房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索县县城
实施时间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工程规模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338.65平方米,法院备勤房1635.66平方米,以及附属设施
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
   
全一标段
三、1、招标内容: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338.65平方米,法院备勤房1635.66平方米,以及附属设施;
2、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3、工程发包价:9929700.00元;
4、投标保证金:10万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那曲地区建设局备案,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7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624100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56241000分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废标处理,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人:索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拉萨市当热中路5号      
      人:嘎尔玛   13322599666    
 
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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