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T-J1505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藏那曲地区索县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整合项目建设工程 (THT-J150506)已由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5]4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索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索县;
建设规模:索县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4643.85平方米,以及室内训练用房、大门、办证中心、旱厕、综合食堂、锅炉房、水泵房、配电房、发电机房、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3.3投标企业须持有该项目单项备案的《西藏自治区建筑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7日,登陆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应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索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当热中路5号
联系人:嘎先生
电 话:13322599666 0891-6386528
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