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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地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23次 日期:2015-06-04 10:09:38.0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连云港市地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规划编制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连云港市地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201503160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标段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连云港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修编。

二标段(“一路一带”地质调查划):连云港“一带一路”地质调查规划(2016-2020年)项目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有从事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研究工作的经验,有与规划编制相适应的地质、经济、规划等专业人才(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从事地质灾害勘查或防治规划编制和研究的工作经验(提供职称证明复印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工环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6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网上下载 www.lygzfcg.gov.cn;投标人首先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相片(相素800*600jpg格式)发到政府采购管理处电子信箱(zfcglyg@163.com),由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联系电话0518-8552756285521497。注册成功后方可登陆下载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624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624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2015624日上午9301000前交至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竞标文件接收人:先生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624上午1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具体详见大厅显示屏)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4000元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18-85868278,传真:0518-85868256

市国土局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518-85521010

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B座403室

网址:www.lygzfcg.gov.cn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五年六月一

 

 

 

 

公告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地质专项规划编制

项目编号

20150316004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报名截止时间

201561717:00之前

 

负责人

 

 

备注:

 此处需注明投标单位的汇款账号、汇款银行等资料,方便后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561717:00之前递交(或电子邮寄)本“投标报名表” (扫描件)到项目负责人处(lygzfcg@163.com)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和及时收到该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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