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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宣惠河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点击:93次 日期:2015-06-02 15:28:55.0
东光县宣惠河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局批复核准,核准编号:东发改招标核准2014-16 。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广通三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1.招标内容 
1.1 该工程位于致远大街北200米至普照大街南150米,宣惠河两岸,全长3700米,宽200米。工程占地62.12公顷,其中绿化占地41.46公顷、水体占地13.21公顷、道路铺装占地7.45公顷的全部监理服务。
1.2计划工期:24个月。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必须到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没在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业务科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本招标公告3.3款之规定材料报名并接受审查。招标代理单位将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3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聘用合同(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投入的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专业)原件、外省企业须提供《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原件。以上证件须提交原件(复印件由报名原件复印而成,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校验并提交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复印件一式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4、本项目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踏勘现场、答疑会、开标预备会、投标、开标及中标通知书的领取等交易活动各环节中必须是同一被授权人,不得更换其他人员。如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开标预备会、答疑会等活动,不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则视为自动退出本次投标。
5、踏勘现场
招标人如组织踏勘现场,或投标人需要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东光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网站上予以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介的信息而带来的损失,后果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17-7809100

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东光县中国银行东光支行西配楼府前街116号
联系人:邢女士
电话:0317-77222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广通三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155号 
联系人:许杰、周东东 
电话、传真:0311-87716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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