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通乡通村公路安保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46次 日期:2015-06-01 18:44:38.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茅箭区通乡通村公路安保工程已由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境内。 2.2、建设规模:公路安保工程,其中防护栏约63850米、示警桩约4950根、警示标志约117套、凸面镜约73个(具体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项目计划工期36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7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2.4、合同估算价:约1700万元。 2.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不在处罚期内),企业近三年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 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职称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市人民中路1号新华书店3楼)报名。 (另需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本项目提交的复印件均应清晰清楚,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及技术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5 年6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湖北省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新华书店3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十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b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庹秀琴 电 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十堰市茅箭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姚志豪 电 话:158978773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 系 人: 王秀丽 电 话:1530728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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