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2014年保障性住房电梯和消防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48次 日期:2015-06-01 18:43:41.0 |
竹山县2014年保障性住房电梯和消防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竹山县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2013]185号文和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14〕99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为保障性住房电梯和消防通风工程。项目业主为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竹山县城关镇杜家沟,主体建筑结构形式为框剪,建筑面积为44000平方米,最高为20层。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消防通风工程: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消防通风工程图纸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验收保修、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二标段:包括2014年杜家沟保障性住房7部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贰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2、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至少独立完成1项建筑面积不低于本招标工程的消防通风工程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应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电梯)维修许可证(B级)和电梯制造商的专项授权;
3、本工程的电梯安装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
4、每一个电梯品牌只允许一个单位进行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品牌代表单位);5、供应商在湖北省十堰市范围内必须有厂家直接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
四、报名须知:
1、一标段:凡有参加投标者,请派本单位专职人员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凡有参加投标者,请派本单位专职人员携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⑥注册建造师原件、⑦县外企业还须有在竹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备案证原件(原件)、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二标段:凡有参加投标者,请派本单位专职人员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和电梯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③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原件);
④项目负责人的电梯安装上岗证(原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⑥至少完成过2项电梯速度达到2m/s或以上,且楼层数20层或以上的楼宇(包括办公楼或酒店或综合楼)电梯安装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⑦投标人在湖北省十堰市范围内必须有厂家直接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⑧投标申请人到人民检察院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有关企业、代理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3、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 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单 位: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陈玉松 电话:13907286458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莉莉 电话:0719-4230899 15171380328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贺 坤 电话:0719-4698888 13907283158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