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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排水主管工程招标公告0730-156022050003

点击:43次 日期:2015-06-01 14:09:49.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0-156022050003
一、招标条件:
拉萨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排水主管工程,已由拉发改投资【2015】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拉萨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排水主管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建设地点:拉萨市。
    期: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单位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3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4投标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6 月 1日至2015年 6 月10日登陆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ggzy.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 9时 3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晚报》、《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拉萨市江苏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9区5排3号
联 系 人:谭春梅
联系电话:13982226511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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