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公路局2015年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点击:46次 日期:2015-05-30 02:58:40.0 |
竹溪县公路局2015年大中修工程,招标人为竹溪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施工):竹溪县公路局2015年路面大修工程施工,共3段:①305省道城区出口段职校至花桥寺接一级路路2.3公里。②305省道漫液桥至大石门接一级路2.9公里。③S238省道竹溪杨家扒至丰溪段路面5公里。标段全长约10公里,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人行道、绿化及公路安保工程。
第二标段(监理):竹溪县公路局2015年路面大修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2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 资金来源:上级公路主管部门拔款、高速公路赔偿金及自筹资金
2.4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3.1施工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基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路面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且在竹溪境内或县城周边80公里以内建有2000型及以上沥青混合料拌和站。
3.2监理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4)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最多承担两个在建工程项目。
3.3、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开标之前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才能参加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只能对以上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参加本施工项目的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证书)、五大员的上岗资格证。参加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5月22日下午14时30分至2015年5月29日上午12时,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6号县供销社贸易大楼四楼代理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2日下午15时,地点为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6号县供销社贸易大楼四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2 日下午15时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招 标 人:竹溪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鄂陕大道229号
联 系 人:曾庆明
联系电话:0719-2737673 18772819211
代理机构: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幸福东路68号
联 系 人:周玉凤
联系电话:0719—2726921
竹溪县公路管理局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