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沛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的沛县第三中学综合楼(含附属设施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第三中学西南角(原沛县体育中学西南侧)、沛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侧。
3.2工程规模:本招标项目预计投资工程估算价为约1200万元;框架结构,一栋楼高5层,建筑面积约4694平方米教学综合楼、西大门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 综合楼工期 180日历天,西大门及附属设施工程等45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3.6、创优要求: 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 徐州市优质结构工程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若中标单位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必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有权对该项目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施工),
5.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及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证明。
5.5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人员包括: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5.6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⑴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无需再到交易中心换开收据。
⑵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电汇回单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一栏中。
⑶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509266194128,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5 月29日至2015年6月5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5年6月8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疑议的,应当在2015年6月10日10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 19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评分细则: A:技术标:20分; B:投标报价:70分; C: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10分
10、其他:本工程资格审查及招投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联 系 人:李金玲
联系电 话:15852028008
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徐静田
联系电话:0516--8964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