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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功能性用房装修工程施工

点击:63次 日期:2015-05-29 17:17:35.0

第一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西昌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功能性用房装修工程施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西昌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功能性用房装修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发改招标【2012】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昌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37%:48%:15%,招标人为西昌市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2012】7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0221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仁恒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昌市一环路

2.2 建设规模:西昌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的3间独任法庭、大审判庭、少年法庭、5间小审判庭、2间中审判庭、5间羁押室、母婴休息室、大会议室、2间调解室、一站式诉讼服务大厅等功能性用房室内的装修工程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他: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02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06月08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7月01日 09时0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省公告发布指定网络媒介和其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昌市人民法院

地址: 西昌市三衙街2号

邮编: 615000

联系人: 凌先生

电话: 15183408899

传真: 0834-3231508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仁恒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 B座703室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卢先生

电话: 028-85559188

传真: 028-65170907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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