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9竹溪县水向公路天宝至瓦沧段改扩建工程TW-1标段、TW-3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
点击:33次 日期:2015-05-28 16:59:33.0 |
1.招标条件 S229竹溪县水向公路天宝至瓦沧段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竹溪县发改局(溪发改[2015]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部省补助资金及竹溪县人民政府自筹。招标人为竹溪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于2015年4月30日第一次发布了招标公告,5月25日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因本工程项目的TW-1、TW-3标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此现就本工程的TW-1、TW-3段施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施工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竹溪县天宝至瓦沧段,起点位于竹溪县天宝乡,终点位于竹溪县桃源瓦沧,全长: 24.544km,主要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有关规定执行。本施工项目TW-1、TW-3标段的施工内容为路基、防护工程、桥梁、涵洞等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附表1-1;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 本次施工招标工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要求见表1-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项目的每个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得重复报名,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5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开标之前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才能参加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本项目报名人员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4.1款内容顺序装订成册,报名资料不完整、不成册的将拒绝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 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6号供销社贸易大楼4楼,电话:0719-2730318)参加报名。 4.3本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6月17日上午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6号供销社贸易大楼4楼,电话:0719-2730318)。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竹溪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6号 邮政编码:442300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671903186 0719-27317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人民南路70号富康社区个体公寓1栋12号 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271399033
附: 表1-1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表
注:表中桩号、主要工作内容等相关数据仅供投标阶段参考,实际数据按施工图纸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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