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县高桥镇中心小学综合楼等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点击:58次 日期:2015-05-28 13:39:03.0 |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塞县高桥镇中心小学综合楼等改造工程已由塞经发[2014]3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塞县高桥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中省级补助及县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安塞县高桥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2205.45平方米,锅炉房建筑面积95平发米,厕所建筑面积95平发米,购置12吨供暖锅炉一台,以及室外硬化、给排水、供暖链接等工程。计划投资461.09万元。现就本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施工划分1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委托书、投标介绍信等原件及复印件肆份(省外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5年5月 28 日- 2015年6月 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翟子沟二期新洲花园8号楼3单元101室,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8 日 17时30分,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翟子沟二期新洲花园8号楼3单元101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 标 人 :安塞县高桥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黄校长 电话:13909112634
八、招标代理单位: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莉 电话:13629215525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延安建设规划网》和《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