蟒牛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194次 日期:2012-05-28 00:00:00.0 |
(合同编号:MNHZL-2012-SG01)
蟒牛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已经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发改许可【2012】76号文批复建设,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工程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蟒牛河综合治理工程
1.2 招标项目名称:蟒牛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1.3 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
1.4 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
1.5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河道8.2公里,主要包括河道清淤整治、绿化、增设护网及挡墙、桥梁修复、河坡修复等。其中清淤长度8.2公里,绿化面积9707平方米,增设护网4881米,改造护网401米,增设河道挡墙1800米,修复桥栏杆4处,修复河坡150立方米,太子河段治理386米。
1.6 工程实施地点:丰台区长辛店镇。
1.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 工期要求: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8月15日,总工期共46日历天。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
2.5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6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接受投标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务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发售: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发售地点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4、现场踏勘:另行通知。
5、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2年6月19日下午14:00时组织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
联 系 人:李福利
联系电话:010- 83896366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农林科学院西院畜牧所综合楼418室
联 系 人:王明莹 刘洪健
联系电话:010-51503814
传 真:010-5150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