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2015年文安驿公租房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35次 日期:2015-05-27 13:02:20.0 |
1、招标条件:
延川县2015年文安驿公租房土方工程已由 延川县经济发展局 以 延经项发【2015】111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川县房地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文安驿下驿村。计划开挖土方197324.4m?,回填土方16399.3m?,并将剩余土方外运5公里以上,以及建筑垃圾清运10146m?。财政评审总投资294.9万元。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现进行招标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业绩(2012-2014年承担过类似已完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份)、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须携带入陕备案登记证。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 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注册证、业绩(2012-2014年承担过类似已完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份)、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须携带入陕备案登记证,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2015年 5 月 21 日---2015年 5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在延川县房地产管理局报名; 招标 文件工本费 500 元/套。(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延安建设规划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川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杨军勤 联系电话:13379115628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艳红 联系电话:1357111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