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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产业集聚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HDZB-ALSZ-150063

点击:31次 日期:2015-05-27 00:49:39.0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HDZB-ALSZ-150063
西藏噶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产业集聚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二)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一个标段;象泉路386.40M、环城南路845.00M、马泉路376.88M及排水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资金已落实
(五)建设地点:噶尔县狮泉河镇
(六)工期120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无不良记录,无拖欠农牧民工资等现象。并具备规定要求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的投标企业;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505 26日至2015 06 4 日,登录到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自愿报名并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50615日下午170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06 15日下午 17 00分(北京时间)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开标。
六、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    西藏噶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阿里地区老干局四区(公园内)      
      人: 赵先生(13618972227) 0897-2823456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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