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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中医医院迁建工程消防施工

点击:33次 日期:2011-05-04 00:00:00.0
 
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秦工招市字130301S11057-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在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秦皇岛市中医医院迁建工程消防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秦皇岛市中医医院迁建工程,本工程按照三级甲等中医院标准设计,设计床位484张。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4994平方米。主要用于门诊、急诊、医技、住院及辅助用房等。其中门诊楼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局部五层,地下建筑面积360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101平方米,建筑高度18.9米;病房楼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局部十层,地下建筑面积29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5018平方米,建筑高度41.55米,消防施工包括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气体消防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投资概算约480万元。
2、建设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长江道1号(原棉纺厂南厂)
3、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市财政投资、市财政贴息贷款,原中医院及原毛巾厂土地出让收益,其余自筹
4、质量目标:合格
5、预计工期:120天(日历日)
二、招标范围:秦皇岛市中医医院迁建工程消防施工及保修。
三、凡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参加上述项目的资格预审。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1、第一种方式:使用秦皇岛企业电子认证锁登陆《秦皇岛建设网》http:// www.qhd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种方式:未经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认证的企业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外省尚未办理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的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施工企业还需提供由秦皇岛市清欠办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核实)证明到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秦皇岛市西港路建设大厦二楼]报名。
3、报名时间:2011年5月4日~2011年5月1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五、招标代理单位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请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其规定的时间、地点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均售后不退。

招标人:秦皇岛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彭步升、侯亚萍                     电话:0335-3659756、0335-3636367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港区文化路356号
    联系人: 吴红亮   13933691895              桑林  13933550003
办公电话:0335-3691525                     传真:0335-360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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