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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河道污水管道水毁恢复(郭俭桥-渭清路党湾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30次 日期:2015-05-26 13:10:27.0

 

  一、招标条件:宜川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河道污水管道水毁恢复(郭俭桥-渭清路党湾桥)项目已由宜川县经济发展局以宜经发【2014】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市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项目编号:HDZB2015-066)。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宜川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河道污水管道水毁恢复(郭俭桥-渭清路党湾桥)项目位于宜川县县城城区,该项目总建筑长度约4.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郭俭桥-渭清路党湾桥)配套管网河道污水管道水毁恢复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1032.07万元,其中施工一标段为K2+100.000-K3+188.000,AK0+000-AK1+017.927,全长约为2.1公里,计划投资516.76万元,施工二标段为K0+000-K2+100.00,全长约为2.1公里,计划投资515.31万元。

  三、标段划分:施工、监理各划分两个标段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资信等不良记录的企业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报名人身份证前来报名(省外建筑企业需提供进陕登记证书)。

  2、监理: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工程师证(省级或国家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前来报名。

  以上报名所携带的证件均为原件及两份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申请人应向宜川县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前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 2015年5月29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 17:30,在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华鼎公司报名。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日17 时,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华鼎公司招标二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单位:宜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海霞  联系电话:0911-8269167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规划网》和《宜川县政府信息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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