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广安区滨江安置房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广区采GQC[2015]055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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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5-05-26 11:21 到 2015-06-01 17:0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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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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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
4、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是外地服务企业其资质需在广安市行政管理执法局备案。
6、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1月以来1个类似物业管理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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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见附件。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826-2223520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向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826-2160795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826-2223520 |
其它内容 |
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日17:00时为本次公开招标资质条件和招标项目征求意见公示期。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潜在供应商如认为本招标项目和资质条件带有倾向性、不合理性或有不明晰的,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不合理性或有不明晰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征求意见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826-2223520)或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向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826-2160795);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或说明要求的,则视同认可本招标项目和资质条件;逾期提出澄清或说明要求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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