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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石湾滨河道路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点击:62次 日期:2015-05-23 17:01:54.0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吴起县石湾滨河道路工程项目已由吴经发项【2015】3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吴起县石湾滨河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吴起县石湾大桥至彩虹桥,该工程分为硬化、绿化、亮化三部分,总长600m,人行道及景观宽12-15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开挖运送土方、铁艺栏杆、水渠盖板、道牙、行道树种植池池壁、水泥砖铺装、亭子、雕塑小品、景观树、亮化等,概算总投资1282万元。现就本工程施工、监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本工程施工划分两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开挖运送土方、水渠盖板、道牙、行道树种植池池壁、水泥砖铺装、亭子、雕塑小品。

  施工二标段:给排水、景观树、亮化、铁艺栏杆、护堤。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备案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委托书、投标介绍信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省外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2、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项目总监为国家(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且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总监执业资格证书、3名监理工程师证,法人委托书、投标介绍信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5月22日-2015年5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休),在吴起县长征街副食公司商住楼3单元2层报名并购买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31日 17时30分,地点为吴起县长征街副食公司商住楼3单元2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八、招标代理单位:陕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891161877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延安建设规划网》、《三秦都市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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