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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旦八镇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43次 日期:2015-05-23 17:01:49.0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志丹县旦八镇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志丹县经济发展局和改革委员会以志经项2015)1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志丹县旦八镇人民政府,资金建设县财政投资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志丹县旦八镇区,主要内容有:(1)街道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巷道路口硬化,人行道铺设维修、路灯维修、镇政府院落路灯安装,移民三期人行道铺设延伸、雨水管道铺设、绿化、亮化,西区至加油站路边沥青铺设、排水涵清淤疏通、路口硬化、绿化补植,过境路商铺立面涂料装饰,街道及移民一期小区绿化补植等工程。(2)街道排洪涵洞清淤工程:主要包括街道主排洪涵洞淤泥清理疏通,水篦子维修等工程。(3)文化广场维修补植工程:主要包括广场绿化补植、路灯更换、文化宫卫生间防水维修、台阶立面改造等工程。本工程计划投资495.77 万元(其中含前期费45.07万元),施工设三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市政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监理企业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国家(或省级)注册市政监理工程师。

  2、施工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B证、委托人身份证、(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监理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工程师证及身份证(省级或国家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委托人身份证(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3、申请人应向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  5  月  21 日至2015年 5 月  27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休息),地点为延安市宝塔区兰家坪宏远小区商铺二楼,工本费 300 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3 日 17时30分,地点为延安市宝塔区兰家坪宏远小区商铺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单位:志丹县旦八镇人民政府

  八、招标代理单位: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延霞  联系电话:13992105407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延安建设规划网》和《各界导报》、《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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