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河小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点击:53次 日期:2015-05-23 16:55:29.0 |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尖山河小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管理局的委托,对尖山河小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尖山河小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YNGB【2015】05号
3、招标内容:第一标段:太阳能杀虫灯100盏、黄蓝板3555亩、性诱剂3555亩;第二标段:玉米配方肥360.6吨、花椰菜配方肥66吨;第三标段:有机肥426.6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价:第一标段约人民币755500.00元;第二标段约人民币1279800.00元;第三标段约人民币350000.00元(该费用包括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5、交货期:15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a.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能力;代理商、经销商及非供应商自有产品,须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或代理证明(原件);
b.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c、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d、参加本次投标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交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3日至2015年6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安宁市柳树磷矿小区2幢2单元6楼持报名资料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各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能力的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代理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国内注册且具有肥料合法生产资格,经营条件符合经营范围的专业肥料生产企业(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肥料生产企业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本项目第一标段只须提供(1)—(6)即可报名,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须提供(1)—(8)全部内容方可报名。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保证金帐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RMB¥75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RMB¥12000.00元);第三标段:人民币捌仟元整(RMB¥35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
开户名: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800 0158 5308 2012
开户行:澄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电话:0877—6682589
投标保证金到账期限:截止2015年6月11日16时30分前到账,逾期则视为无效。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从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自然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缴纳。
2、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招标编号等。
3、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以资金到达中心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经开户银行确认。
4、成交公示结束后,根据中心的有关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尖山河小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管理局
联系人: 田先生
联系电话: 1336877077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旭
联系电话:0871—68688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