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Q-TP2015003玉溪市红塔区洛河民族中学10KV配电设备工程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点击:37次 日期:2015-05-23 16:55:27.0 |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玉溪市红塔区洛河民族中学委托,就玉溪市红塔区洛河民族中学10KV配电设备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HTQ-TP20150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兹邀请合格供货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6.1基本条件(制造商或代理商)
6.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供货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对该项目专项授权书。
6.2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后审):(按设计图纸施工)
6.2.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以上证照提供原件审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放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6.2.2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已在玉溪市供电局备案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2.3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告知函(原件备查,复印件放于投标文件的适当位置);
6.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供应商家数计算:
报价产品主要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报价的,应作为一个报价人计算,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报价人。
7.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5年5月29日(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一楼9号窗口)免费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附件(自带U盘拷贝)。
7.2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报名。
8.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8.2谈判保证金收缴帐户
开户名: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玉溪红塔支行
帐 号:53001658636051004651
8.3谈判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必须以竞标服务商的基本账户转入;
8.4谈判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16:30时;
8.5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不到交易中心账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8.6谈判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开具收款收据,并将谈判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订于谈判文件中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4日(星期四)上午8:00时~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过期均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谈判文件;
地点: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3楼)。
时间:2015年6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时。
地点: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3楼)
招标人:玉溪市红塔区洛河民族中学
招标机构: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红塔区凤凰路8号红塔区政务大厅3楼
联 系 人:杨艳娥 13987785872 周 前 15908840796
电 话:0877-2295388
传真:0877-6564979
邮箱地址:htqjyzx@163.com
10.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谈判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评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0.2本次采购不收取成交服务费用。
12.1踏勘时间: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
12.2踏勘地点:红塔区洛河民族中学
12.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普绍林 13577739322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前往,过期将不再安排踏勘)
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