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第四轮道路清扫保洁管护项目
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 “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在环卫行业引入市场竞争,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在总结历年清扫保洁管护市场化运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高新区第四轮道路清扫保洁管护项目的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第四轮道路清扫保洁管护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SZZB-15H040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1、工程规模: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A标段—东风路以东及星云路以北区域(包括东风南路南段、民营商贸城及X地块)共405454平方米。清扫保洁时间为每日16小时,采用两班制清扫保洁,不安排休息日。负责市政道路周边单位和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负责市政道路上的公厕保洁管理,保持开放时间与保洁时间一致为16小时,公厕保洁人员从标段核定的保洁人员中合理安排,不再单独增加保洁人员数量,公厕水电费、设施维修由甲方负责。
本标段公厕具体位置为:①秀山路上段(红塔文体中心正门对面)公厕 ②锦屏路与龙泉路交叉口(葫田小广场)公厕③抚仙路垃圾中转站公厕。
B标段—东风路以西及星云路以北的区域(包括明珠路),共297575平方米。清扫保洁时间为每日16小时,采用两班制清扫保洁,不安排休息日。负责市政道路周边单位和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负责市政道路上的公厕保洁管理,保持开放时间与保洁时间一致为16小时,公厕保洁人员从标段核定的保洁人员中合理安排,不再单独增加保洁人员数量,公厕水电费、设施维修由甲方负责。
本标段公厕具体位置为:①民营商贸城(明珠路)公厕②桂山路(玉溪市少体校门口)公厕③腾霄路(一汽大众旁)公厕。
C标段—龙潭路、南祥路、创新路等八条道路,共243876平方米。清扫保洁时间为每日16小时,采用两班制清扫保洁,不安排休息日。负责市政道路周边单位和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收集。
D标段-九龙片区部分区域共176662平方米。清扫保洁时间为每日16小时,采用两班制清扫保洁,不安排休息日。负责市政道路周边单位和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因高新区未在九龙片区设置垃圾中转站,该标段垃圾需由中标企业与春和镇街道垃圾转运站协商处理。
具体道路情况详见:本项目标段《保洁道路、公厕情况汇总表》
2、工作内容:市政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及部分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及零星垃圾收集处理;道路绿化带内生活垃圾清理收集处理;道路果皮箱内垃圾清理收集处理;路面小广告清理、雨水篦子清理;沿街果皮箱、垃圾箱、休闲座椅等清洗保洁;清除人行道上地砖缝隙中长出的杂草及其周边地面的清洗作业;及时向甲方报告市政道路上窨井盖板丢失和果皮箱、休闲座椅损坏情况;负责道路周围单位和住宅小区内部生活垃圾收集;负责市政道路上的公厕保洁管理,保持开放时间与保洁时间一致为16小时,公厕保洁人员从标段核定的保洁人员中合理安排,不再单独增加保洁人员数量,公厕水电费、设施维修由甲方负责。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包括延长保洁时间、调整人员班次等)。
采用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混合方式。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以及保障环卫工人安全、提高清扫效率的需要,四车道以上的机动车道必须采用机械清扫,机械清扫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并负责维修维护。
以上工作内容要求达到《国家卫生城市(2014版)要求》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高新区道路、公厕清扫保洁质量考核办法》)。
3、管护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工程地点:玉溪市高新区。
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
6、本次招标参照《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101—2008)中的相关定额。
7、管护期内出现道路面积增减或清扫保洁班次增减等情况,按中标单价计算增减经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4、具有清洁或物业管理(三级以上)资质;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近三年无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在以往管护过程中无违规和违约行为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检察机关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六、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附表、税务登记证附表,具备清洁或物业管理(三级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仅可对本项目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不接受一个公司对2个以上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2.时间:2015年 5月 22日至2015年 6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3.地址: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龙马路68号七星综合服务用房1幢2单元402室)。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6 月 16 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68号七星综合服务用房1幢2单元402室
联系人:韩玲
电 话:13988471513
传 真:0877—2685189
邮 箱:szzbyxfgs@163.com
日 期: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