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郑县黎坪镇黎坪村段水毁河堤修复工程已由汉中市水利局汉水发[2015]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郑县江河管理站,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汉中市水利局汉水发[2015]147号文批准的该项目招标实施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南郑县黎坪镇西流河李坪村段。修复西流河李坪村段堤防280米,其中左岸100米,右岸180米,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共挖2030立方米,土石方回填3796立方米,M7.5浆砌石1008立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资金来源已落实。
3.1本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监理、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 .报名办法:
4.2报名时须携带携带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仅建造师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信用手册、安全B证原件(仅建造师提供)及其他相关资料, 汉中市以外企业需提供进汉(建筑企业/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本次招标公告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
联系电话:0916-2531009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北团结街十字海德大厦B座1003室
招标单位:南 郑 县 江 河 管 理 站
代理单位: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