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邳州市碾庄镇中心小学 建设的邳州市碾庄镇实验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经邳州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邳发改经济审发(2015)2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邳州市碾庄镇
3.2工程规模:1#楼框架五层:4045.4m2;2#楼框架四层:2365 m2;3#楼框架三层:2338.8 m2;连廊和厕所:1331.3 m2;总建筑面积约:10080.5m2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投资总额:约1500万元
3.5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6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Ⅰ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3企业业绩、信誉: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5.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5.5.1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5月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房屋建筑框架或框剪结构,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为准)(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信息为准)
5.5.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5.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5.4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5.5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5.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6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7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8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9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须将银行电汇回单(邳州市农商行运东支行入帐电汇回单)交至邳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
收款人: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管理中心。
开户行:邳州市农商行运东支行。
开户账号:3203820521010000002060。
联系电话:0516-86628803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5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5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5月2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2015年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管理中心(邳州市花园路民生服务中心六楼)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6月2日下午15:00-17:00。
10、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省四号文)评标办法
(一)投标报价: 92分
(二)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8分
11、其他:
11.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4①总公司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保证、②由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③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第①②项需提供原件、第③项提供复印件并与资格预审文件同时提交。
12、招标人地址:邳州市碾庄镇
联系人:刘遵喜 电话:13952105295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邳州市南京路立交桥南西侧
联系人:王大凯 电话:0516-86618375
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