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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宇光伏三期厂房(中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b3#厂房工程)

点击:24次 日期:2015-05-20 09:58:27.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中宇光伏三期厂房(江苏中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b3#厂房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 施工 投标。
2.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经济开发区内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为1300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钢结构、土建、一层)
3.4计划开工时间:20157 1 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并同时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经理注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拟选派的注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8投标申请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起必须到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欠办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著名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509266194128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5192015年5月25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5525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699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A:技术标:25分;
B:投标报价:75分;
10. 竣工验收与结算
   10.1工程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单位向招标人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
   10.2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当年付审计工程款的40%,次年付审计工程款的30%,第三年付审计工程款的30%。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沛县人民政府投资工程执行,在双方合同中约定
                         
11、其他:
1)本工程资格审查及招投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前三天将原件送到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上报沛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招标人: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俊皓                     联系电话:0516-69090032  
12、招标代理机构: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静田                      联系电话:0516-8964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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