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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第五中学附属工程监理招标

点击:56次 日期:2015-05-18 02:22:01.0
监理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5-23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第五中学附属工程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条件,招标人为泊头市第五中学,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市第五中学附属工程
2.2建设内容:门房、锅炉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32平方米);围墙;操场等。
2.3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第五中学院内。
2.4监理周期:建筑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5资金来源:地方财政投资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总监必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执业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和投标企业项目总监任命书原件,总监备案卡,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时,投标申请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授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全国注册监理执业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和投标企业项目总监任命书原件、总监备案卡、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招标人:泊头市第五中学
办公地址:泊头市富镇
联系人:魏立锋    0317-8187360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大街
联系人:刘永慧      联系电话:0317-8313728、0317-831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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