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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教育局摄像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39次 日期:2015-05-17 23:03:43.0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玉溪市集中采购机构操作暂行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货物进行集中统一采购,欢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法经营范围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此次采购活动由澄江县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CJCG2015GK06

2.项目名称:澄江县教育局摄像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摄像机采购与安装。

5.供货及安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6.项目预算:5998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指无条件接受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规定的服务和履约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在规定时间向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合格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须具备齐全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投标货物要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内)。

1.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投标时必须提交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交货时须提供针对此项目设备的《原厂产品供货证明书原件》,附每台设备保修卡序列号

1.4投标人为区域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在云南省内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一定规模的销售服务人员、固定办公地点、展厅、经营门店等,能提供本项目日常服务和技术支持。

1.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在原厂生产、原厂包装和供货,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6中标人不得将合同包内的货物转包或分包。中标人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7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随机抽样检测,若所供货物与标书不一致,取消中标资格。

1.8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1.9中标后所供货物必须为全新品牌正品,若所交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将有中标人承担招标方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1.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索取办法

    从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若需获取招标文件请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传真或发送到指定邮箱,本中心将发送电子版自行打印招标文件,或凭投标报名函到本中心领取。报名函.doc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地点、递交方式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3日(星期上午8:00——9:00时(北京时间),超过上述时间的一律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号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递交。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63日(星期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号开标室。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个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报价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交易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出席。 

、相关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77-6919808 

联系人:陈平  张伟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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