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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湖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ZTZB-2015-G-018

点击:56次 日期:2015-05-17 22:26:37.0

 

招标公告
 
编号:ZTZB-2015-G-018
双湖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二标段,经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准(那发改基建[2015]185号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招标的概况如下:
(一)招标人:双湖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双湖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二标段
(三)标段划分:标段;
项目招标内容及规模:
建设规模:核定填埋场库容6.25万平方米,平均日处理规模7吨,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服务年限15年。建筑面积305.69平方米,并建设围墙、排水沟、道路、绿化、厂内给排水、电气、架空输电线路等附属配套设施,购置装载机、推土机、自卸汽车、挖掘机、地磅、工具车、垃圾桶、果皮箱、配电设备、取样及监测等设备。
第二标段招标内容:购置装载机、推土机、自卸汽车、挖掘机、地磅、工具车、垃圾桶、果皮箱、配电设备、取样及监测等设备。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五)交货安装地点:双湖县
(六)交货安装期限:365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合格,达到行业相关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度高、经济实力强具备有同类项目业绩;
(三)具备承担该项目所需货物经营范围和安装能力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
(四)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四、投标申请人于 2015年 5月15日至2015年 5月 21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到 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拉萨市金珠西路122号盛域滨江南五栋2-3-2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介绍信原件;
5、在藏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中标通知书或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机电设备安装行业合同及复印件)。
五、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
招 标 人:双湖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22号盛域滨江小区南五幢2-3-2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8989906176
联系电话:0891- 6847188 6847111
传    真:0891- 6847188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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