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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地区双湖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ZTZB-2015-G-019

点击:34次 日期:2015-05-17 22:26:37.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ZB-2015-G-019
一、招标条件
那曲地区双湖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已由 那发改基建[2015]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双湖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本监理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工程概况:核定填埋场库容6.25万平方米,平均日处理规模7吨,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服务年限15年。建筑面积305.69平方米,并建设围墙、排水沟、道路、绿化、厂内给排水、电气、架空输电线路等附属配套设施,购置装载机、推土机、自卸汽车、挖掘机、地磅、工具车、垃圾桶、果皮箱、配电设备、取样及监测等设备。
2.4监理范围及招标内容:为自治区发改委《关于那曲地区双湖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藏发改基建[2014]970号文件)文件批复的全部内容复,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6建设地点:双湖县。
2.7工期:同施工工期。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
3.2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年5月15日到2015年5月21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前往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
3、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资质证书;
4、近三年内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湖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22号盛域滨江小区南五幢2-3-2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891- 6847188 18989906176
传    真:0891- 6847188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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