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睢宁县睢城镇中心小学建设的睢宁县汤刘小学扩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多渠道筹措,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睢宁县汤刘小学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睢宁县汤刘小学院内。
(3)投 资 额:约 2920.21 万元。
(4)工程规模:3幢教学楼,1幢综合楼,1幢报告厅,总建筑面积约9133.56平方米。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6)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 6 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含本级);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建设工程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7)本工程资格预审后,招标人要求与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所报建造师面谈,具体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电汇凭证原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伍拾捌 万元。
收款人: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众鑫支行。
开户账号:3203240301010000030608。
联系电话:0516-88385087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由未中标人入库备案的业务员办理退款手续,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由中标人入库备案的业务员办理退款手续,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备注:业务员携带的收据需加盖招标人、投标人印章)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5月 15日至2015年5月20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2015年5月 15日至2015年5月20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5月23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2015年5 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人民西路11#)一楼大厅专门窗口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备案的业务员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二合一)。
11、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各投标单位结合本工程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一同阅看。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12、
招标人地址:睢宁县人民路 联系人:刘杰
电话:1515252969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睢宁县人民西路11号 联系人:王 丹
电话:15062037366 传真:0516-88309585
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