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李集镇农村不动产测绘项目已获睢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编号:[睢][SCZ(2015)021]
二、项目名称:睢宁县李集镇农村不动产测绘
三、项目概况:
依据睢宁县1:500村庄地籍调查成果和宅基地、农房登记发证成果等,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对李集镇8个行政村的农房进行外业调查测绘、数据整理入库和1:500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为开展李集镇不动产统一发证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成果。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且不动产测绘专业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具有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相应规模的土地调查、地籍测绘、房屋测绘、GIS数据建库等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资料:
1、《睢宁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原件(下载地址:睢宁县财政局—下载中心);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睢宁本地查询时需提供的材料请登录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官网“预防实践”专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查看,网址:http://www.xuzhousn.jcy.gov.cn/。
3、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且不动产测绘专业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上述3-6报名时为复印件加盖鲜章,开标现场原件备查。
五、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招标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6月2日上午09:00至9:30递交到睢宁政府采购中心,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提交: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保证金10000.00元 。并确保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提交至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定于2015年6月2日9:30,在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现场。
十、招标文件澄清: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可能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前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
采购机构: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 编:221200
联 系 人:王 琛
电话/传真:0516-88307875
E-mail:snzfcgzx@126.com
详细地址:江苏省睢宁县永昌路财政局大楼203室
采购单位:睢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成军
联系电话:13585397000
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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