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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青峰镇中心福利院建设项目

点击:94次 日期:2015-05-13 18:08:15.0

1.招标条件

    房县青峰镇中心福利院建设项目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房发改字【2015】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青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房县青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房县青峰镇青峰街村十三组

2、规模:框架结构,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

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 约360万元

    5、招标范围:房县青峰镇中心福利院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的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 7 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513日至20155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外企业备案证、项目班子成员资格证书、近三年承担类似规模项目业绩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5280900分,地点为 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十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房县青峰镇人民政府 

地    址:房县青峰镇清风村八组

联 系 人:曹祥龙                 电    话:1399782896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

联 系 人: 魏 静                 电    话:0719-821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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