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项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项目装饰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2】456号建设资金来源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文件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项目装饰工程
2.2建设地点:靛水新城
2.3 建设规模:装修范围包括1至3楼吊顶、4至5楼装修(建筑面积1784.48㎡)。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总投资约为:160万元;
2.5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以本次招标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补遗、澄清、答疑等为准。
2.7是否允许分包: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的合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合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包含各类实验房用房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须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13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4 日 9时 00 分至 2015 年 6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 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4 日14 时 3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彭水县两江桥行政办公大楼3楼 地 址:重庆市龙头寺火车站华宇北城中央A区3 栋20-16号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人: 赵女士
电 话:023-78443923 电 话: 023-63021359
传 真: / 传 真: 023-63024313
2015 年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