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资格后审)
1. 徐州徐工液压件有限公司建设的工程机械核心液压元件技术升级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监理工程项目已经经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资格投标。
2. 徐州兴建信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开发区桃山路15号
3.2、工程规模:新建轻钢结构厂房一栋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为3100万元,监理费用约为78.1万元。
3.3、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含配套及附属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
3.4、要求工期:施工中标工期×1.1
3.5、本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4.2、选派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4.3、项目监理组成人员: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外,还必须配备配备省级及以上注册房屋建筑专业(所学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省级及以上注册给排水和机电专业(所学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名,配备的其他监理人员必须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需要。以上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4.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7、外省市监理企业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到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四楼建工处办理监理资质和监理从业人员单个监理项目核验手续;
4.8、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组成人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4.9、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5.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5.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监理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至 2015年5月18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5年5月18日17 时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5月27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2日14时00分。
7、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报价 50分
b、计划投入的检测设备 5分
c、监理人员配备 10分
d、监理大纲 25分
e、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及业绩 10分
9、其他:
9.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9.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联系方式:
13.招标人地址:徐州经济开发区桃山路15号
联系人:薛剑锋 电话:13013963328 传真: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座311室
联系人:王业伟 电话:15150006910 传真:0516-83908616
徐州兴建信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