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官山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82次 日期:2015-05-12 19:56:57.0 |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丹江口市官山镇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发改审批(2014)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市官山镇后勤服务中心项目代建单位为湖北环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代建单位的委托,现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 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工程,含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 3、计划工期:240天 4、项目投资:约530万 三、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012年、2013年、2014年度未发生亏损 3、从2012年5月以来至2015年4月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申请人拥有或被授权用于该项目的先进的污水处理专利技术授权书原件 5、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2012年5月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项目经理资格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提供所在单位有效的养老保险及劳动合同;(4)项目经理从2012年5月以来至2015年4月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5)项目经理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一职。 7、其他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绳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材料员需有上岗证(或培训证),安全员必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选派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 四、监理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两年内至少有二项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五、投标报名 施工: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本公司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拟派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用于该项目的先进污水处理专利技术授权书,近三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以上证书所有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监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市外企业备案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北京时间9时0分,地点为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项目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能按时参加项目开标会,视为弃标。 九、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www.syzbtb.com)。 十、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庹秀琴 电 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 湖北环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朝阳中路27号朝阳上都1906室 联 系 人: 沈涵 电 话:0719-821677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地 址: 十堰江苏路学林雅苑1栋3单元201室 联 系 人: 唐新 电 话:0719-868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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