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5年度交通标线工程 |
点击:55次 日期:2015-05-12 19:56:43.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5年度交通标线工程已由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十财采计【2015】2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省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标志、标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十堰市城区 2.2、招标规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2.5、本项目采用热熔、双组份、冷喷、除线四种施划工艺,并分类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3日09时00分,地点为 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十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湖北省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 址: 十堰市车城路190号 联 系 人:户永杰 电 话:1898690909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12楼 联 系 人: 兰 波 电 话:0719-8119116、186719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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