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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关于关庄镇等四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点击:48次 日期:2015-05-12 16:53:28.0

 

  招标条件

  延川县关于关庄镇等四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延安市国土资源局以延市国土资耕发(2015)1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投资补助解决。项目业主为延川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本项目建设规模面积1042.8公顷,涉及关庄等四个乡镇,属于陕北黄土高原地貌,主要以修建漫水桥、排水渠和水窖为主。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石拱桥7座,水窖20座,排水沟6677.03米,修复田间道路21条,长度为37765.37米,修建护坡2069.40米。计划总投资1287.99万元,施工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报名须携带资料

  3.1、施工企业: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报名时携带资料: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企业进陕登记证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3-2014每年度一份,共两份)、业绩(2012-2014年承担过类似规模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一份)。(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

  3.2监理企业: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报名携带资料: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企业进陕登记证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3-2014每年度一份,共两份)、业绩(2012-2014年承担过类似规模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一份)。(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和售价:2015年 5 月 12 日至2015年 5 月 1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延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101室;资格预审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5月 22 日17时;地点为延川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101室。

  7.2 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sntba.com/>》、《延安建设规划网》及《各界导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川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3909118766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39911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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