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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2014年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66次 日期:2015-05-11 13:40:5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延安市水务局以延市水审发【2015】41号文件(关于志丹县2014年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县配套解决,项目总投资887.35万元,目前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志丹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志丹县2014年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招标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志丹县2014年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41号),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1个监理标项。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黄地台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43km2,其中营造水保林555.71hm2,种草10.37hm2,封育治理面积77.1hm2,疏林补植1.93万株,封禁标牌1块,网围栏1.04km,修复生产道理2.9km;

  麻子沟矿区水保治理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43km2,其中水保林330.75hm2,封育治理面积312.25hm2,疏林补植0.8万株,封禁标牌1块,网围栏1km,修复生产道路1.5km

  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共实施水井子沟骨干坝、盐庄骨干坝和黄沟门3号中型坝共3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都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资格,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都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窗体顶端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自 2015年5月18日至 2015年5 月22日,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投标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3份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

  地点:延安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城乡建设规划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志丹县水务局

  代理单位: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丽景花苑11号楼二单元1903室

  联 系 人:毛敏

  电    话:0911-826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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