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驻北京办事处办公接待用房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 |
点击:194次 日期:2012-04-23 00:00:00.0 |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委托,现对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驻北京办事处办公接待用房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设计及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驻北京办事处办公接待用房装修工程
1.2招标人: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
1.3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共两套房屋,面积均为160平方米,面积合计320平方米。
1.4 招标范围:两套房屋的装修设计及施工。
1.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1.6工程实施地点:海淀区学院南路15号院学院派9号楼。
1.7资金来源及投资预算:自筹,总预算控制在152.7032万元内(人民币)。
1.8 工期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
1.9 工程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包(包工包料,但甲供材料除外)。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2.3 拟派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业绩;
2.4投标人同时需要满足下列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2年4月23日至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二级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市农科院畜牧所院内综合楼420室。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4、现场踏勘
招标人拟于 2012年4月28日9:00在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集合 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
联系人:杨卫萨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村路畜牧所院内综合办公楼四层420室
联 系 人:俞林保
联系电话:010-51503815
传 真:010-51503302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