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化校园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81次 日期:2015-05-11 09:19:35.0 |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就其数字化校园系统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化校园系统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2015040900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竞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时原件备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7)具有企业信用AAA等级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附在商务文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当地检察机关或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人:崔恩旭,联系电话:85683570)。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必须另外提供的资料为: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在同一页纸上),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二;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三;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竞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5月 18 日15:0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B座401室项目联系人处。
五、采购文件发出信息:
采购文件发出时间:2015年5月 8 日起
采购文件出发出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成功后,进入后台下载。
关于注册登记:投标人首先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相片(相素800*600、jpg格式)发到政府采购管理处电子信箱(zfcglyg@163.com),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联系电话0518-85521498。
六、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5月 28 日上午9:30
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5月 28 日上午10:00
提交竞标文件地点:2015年 5月 29日9:30至10:00交至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接收人:刘金鹏
其他有关事项: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5月 28 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其他有关事项: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金鹏
联系电话:0518-85868259
传真电话: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B座401室
邮政编码:222006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汇款地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327006000010149136377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谷岩
联系电话:18705135898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竞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化校园系统项目招标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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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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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无 |
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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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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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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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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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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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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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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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5年5 月18日15:0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购买标书。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附件二(此申请书在同一页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
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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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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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
个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
承诺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